2017年3月我公司在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发现有人销售疑似侵权的柴油机,其柴油机产品的飞轮、室盖、主轴盖等部位标注有“
”牛头图案(该图案为我公司的注册商标之一)。我公司立即向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圩区分局进行举报,后经该局执法人员与我公司打假维权人员的联合检查、现场鉴定辨认,确定为侵犯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认定当事人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2017年5月,龙圩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没收柴油机的违法所得600元;3、罚款2000元。
假冒伪劣商品不光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企业的品牌形象与市场口碑,更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我公司坚定维护商标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出一份力、尽一份责。